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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标准是多少(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标准是多少细菌)

水质检测该测哪些指标

水质检测该测哪些指标

水质检测指标

1、色度:饮用水的色度如大于15度时多数人即可察觉,大于30度时人感到厌恶。标准中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应超过15度。

2、浑浊度:为水样光学性质的一种表达语,用以表示水的清澈和浑浊的程度,是衡量水质良好程度的最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考核水处理设备净化效率和评价水处理技术状态的重要依据。浑浊度的降低就意味着水体中的有机物、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含量减少,这不仅可提高消毒杀菌效果,又利于降低卤化有机物的生成量。

3、臭和味:水臭的产生主要是有机物的存在,可能是生物活性增加的表现或工业污染所致。公共供水正常臭味的改变可能是原水水质改变或水处理不充分的信号。

4、肉眼可见物:主要指水中存在的、能以肉眼观察到的颗粒或其他悬浮物质。

5、余氯:余氯是指水经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余留在水中的氯量。在水中具有持续的杀菌能力可防止供水管道的自身污染,保证供水水质。

6、化学需氧量:是指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需氧量。化学耗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多。水中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的排放、动植物腐烂分解后流入水体产生的。

7、细菌总数:水中含有的细菌,来源于空气、土壤、污水、垃圾和动植物的尸体,水中细菌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其包括病原菌。我国规定饮用水的标准为1ml水中的细菌总数不超过100个。

8、总大肠菌群:是一个粪便污染的指标菌,从中检出的情况可以表示水中有否粪便污染及其污染程度。在水的净化过程中,通过消毒处理后,总大肠菌群指数如能达到饮用水标准的要求,说明其他病原体原菌也基本被杀灭。标准是在检测中不超过3个/L。

9、耐热大肠菌群:它比大肠菌群更贴切地反应食品受人和动物粪便污染的程度,也是水体粪便污染的指示菌。

饮用水的水质标准有哪些?

饮用水的水质标准有哪些?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生活饮用水常用的检测指标有哪些?

生活饮用水常用的检测指标有哪些?

一、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色度不应大于15度。

浑浊度:浑浊度低有利于水的消毒以杀灭细菌和病毒,对确保给水安全是必要的。

臭和味:标准是无异臭、异味。

可见物:标准规定肉眼可见物应为无。

pH值:当然水中pH越接近血液pH即7.35-7.45最好。标准pH6.5-8.5。

铁:标准限值为每升0.3毫克。

锰:标准限值为每升0.1毫克。

铜:标准规定饮用水中含铜量不超过每升1毫克。

锌:标准规定饮用水中锌含量每升1毫克。

挥发酚类:标准规定饮用水中挥发酚类含量不应超过每升0.002毫克。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标准限值为每升0.3毫克。

氯化物:标准限值为每升250毫克。

硫酸盐:标准限值为每升250毫克。

溶解性总固体:标准限值为每升250毫克。

总硬度:标准限值为每升450毫克。

耗氧量:标准限值为每升3毫克。

氨氮:标准限值为每升0.5毫克。

二、毒理指标

氟化物:标准限值为每升1毫克。

氰化物:标准规定饮用水中氰化物的含量不得超过每升0.05毫克。

硒:标准规定饮用水中硒的含量,不得超过每升0.01毫克。

砷:标准限值为每升0.01毫克。

汞:标准规定饮用水中汞的含量不得超过每升0.001毫克。

镉:标准规定饮用水中含镉量不得超过每升0.005毫克。

铬:标准规定不超过每升0.05毫克。

铅:标准规定不超过每升0.01毫克。

硝酸盐:标准限值为每升10毫克。

三、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细菌菌落总数是指1毫升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培养48小时后所生长的腐生性细菌菌落总数。表示水体可能受到有机物的污染,细菌总数越多,污染愈严重。

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系一群在37℃培养48小时后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总大肠菌群主要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粪便,还可能来自植物和土壤。

耐热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来源于人和温血动物粪便,是水质粪便污染的重要指示菌。

四、与消毒有关指标

游离余氯:指生活饮用水在加氯消毒、经过30分钟接触时间、留在水中的游离性余氯。它具有持续杀菌能力,可防止管道中污染,保证供水质量。当出厂水游离氯在每升0.3毫克以上时,不仅对伤寒、痢疾等肠道致病菌有完全杀灭的效果,而且对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痹症等肠道病毒也有一定的灭活作用,管网末梢水应不低于每升0.05毫克。

五、放射性指标

放射性:放射性射线能使人及生物组织由电离而受到损伤,引起放射病。远期效应主要包括: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白内障。放射性污染来自核工业及其它工业的废水、废气、废渣、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及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和应用。

国家饮用水标准是多少

枧水执行标准 Q/(HG)RM11–2000 有效物质含量 100 %自来水 我国现行的水质标准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1年6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具有参考价值.供水公司目前在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基础上,参照执行卫生部2001年6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合格的饮用水需要达到怎样的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161 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

GB11729 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其两极标准的限值见表1。

表1

项目 标准限值 一级 二级 色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不应有明显的其他异色 浑浊度(度) ≤3 嗅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不应有明显的异臭、异味 pH值 6.5~8.5 6.5~8.5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mg/L) ≤350 ≤450 溶解铁(mg/L) ≤0.3 ≤0.5 锰(mg/L) ≤0.1 ≤0.1 铜(mg/L) ≤1.0 ≤1.0 锌(mg/L) ≤1.0 ≤1.0 挥发酚(以苯酚计)(mg/L) ≤0.002 ≤0.004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0.3 硫酸盐(mg/L) <250 <250 氯化物(mg/L) <250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000 氟化物(mg/L) ≤1.0 ≤1.0 氰化物(mg/L) ≤0.05 ≤0.05 砷(mg/L) ≤0.05 ≤0.05 硒(mg/L) ≤0.01 ≤0.01 汞(mg/L) ≤0.001 ≤0.001 镉(mg/L) ≤0.01 ≤0.01 铬(六价)(mg/L) ≤0.05 ≤0.05 铅(mg/L) ≤0.05 ≤0.07 银(mg/L) ≤0.05 ≤0.05 铍(mg/L) ≤0.0002 ≤0.0002 氨氮(以氮计)(mg/L) ≤0.5 ≤1.0 硝酸盐(以氮计)(mg/L) ≤10 ≤20 耗氧量(KMnO4法)(mg/L) ≤3 ≤6 苯并(α)芘(μg/L) ≤0.01 ≤0.01 滴滴涕(μg/L) ≤1 ≤1 六六六(μg/L) ≤5 ≤5 百菌清(mg/L) ≤0.01 ≤0.01 总大肠菌群(个/L) ≤1000 ≤10000 总α放射性(Bq/L) ≤0.1 ≤0.1 总ß放射性 (Bq/L) ≤1 ≤1

3.1 一级水源水: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3.2二级水源水: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达到GB5749规定,可供生活饮用者。

3.3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

4 标准的限值

4.1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应超过表1所规定的限值。

4.2 水源水中如含有表1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水质检验

5.1 水质检验方法按GB5750执行。铍的检验方法按GB8161执行。百菌清的检验方法按GB1729执行。

5.2 不得根据一次瞬时检测值使用本标准。

5.3 已使用的水源或选择水源时,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作全分析检验。

6 标准的监督执行

6.1 本标准由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活饮用水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保、水利与航运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协同供水单位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区的保护工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水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广祥、江运通。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解释。

饮用水检测标准?

原发布者:qiulenovo2007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在各种水体,特别是污染水体中存在有大量的有机物质,适于各种微生物的生长,因此水体是仅次于土壤的第二种微生物天然培养基。水体中的微生物主要来源于土壤,以及人类的动物的排泄物及污染。水体中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受各种环境条件的制约。  一般认为,水中微生物以革兰氏阴性杆菌占有较大优势。与其他水体相比,河水及溪水中革兰氏阳性菌相对较多,这是因为陆地微生物冲洗污染的缘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提供了水质中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  1、国家标准中,细菌总数是指1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经24h培养后,所生长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对生活饮用水,直接吸取1ml水样于平皿中,加入营养琼脂后混匀,37℃培养24h,进行计数。  对水源水,根据情况对样品进行10倍梯度稀释,选择适宜稀释液1ml,加注平皿,营养琼脂混匀,37℃培养24h,进行计数。  按照规定格式报告每毫升水中细菌总数。  2、国家标准中,利用总大肠菌群作为粪便污染的指标。总大肠菌群是指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的,37℃生长时能使乳糖发酵,在24h内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水样中总大肠菌群数的含量,表明水被粪便污染的程度,而且间接地表明有肠道致病菌存在的可能。  国家标准物质提供了多管发酵法及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的方法。  3、多管发酵法检测总大肠菌群,分为三步:初发酵试验,平板分离,复发酵证实试验

饮用水合格的标准是怎么的?

目前,在我国桶装饮用水市场上,主要有纯净水、矿泉水、泉水和天然水、矿物质水等,由于矿泉水、泉水等受资源限制,而纯净水是利用自来水经过一定的生产流程进行生产,因此市场上老百姓饮用最多的还是纯净水,纯净水的质量和老百姓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为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4月发布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和GB17324-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在这两个标准中,共设有感观指标4项、理化指标4项、卫生指标11项。 感观指标 感观指标包括色度、浊度、臭味、肉眼可见物。这几个指标是纯净水质量控制中最基本的指标,其制定的标准值参照了饮用水(即自来水)的标准,而目前大多厂家生产纯净水的水源是自来水,又经过粗滤、精滤和去离子净化的流程,因此,一般纯净水都能达到国家标准所要求的数值。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中较重要的是电导率和高锰酸钾消耗量。电导率是纯净水的特征性指标,反映的是纯净水的纯净程度以及生产工艺的控制好坏。由于生活饮用水不经过去离子纯化的过程,因此是不考察此项指标的。而对于纯净水来说,“纯净”是其最基本的要求,金属元素和微生物过高,都会导致电导率偏高。所以,电导率越小的水越纯净。 高锰酸钾消耗量是指1L水中还原性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被高锰酸钾氧化时所消耗的氧毫克数,它考察的主要是水中有机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中规定,饮用纯净水中高锰酸钾消耗量(以O2计)不得超过1.0mg/L。如果高锰酸钾消耗量偏高,有可能水中有微生物超标,也可能是一些厂家为防止微生物超标而增加消毒剂ClO2的量,从而产生一些新的有机卤代物,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游离氯也会超标。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包括金属元素、有机物和微生物等几类。 金属指标 金属元素指标在标准中规定了铅、砷、铜的含量,铅、砷要求不得超过0.1mg/L,其主要来源于受人类活动所影响的环境,包括土壤、河流的污染等等。铅、砷为有毒有害元素,铅可由呼吸道或消化道进入人体并蓄积在人体内,当血液中含铅量为0.6~0.8mg/L时就会损害内脏,而砷的化合物会引起中毒,因此,它们的含量应该越小越好,而铜在标准中规定不得超过1.0mg/L,虽然铜不是有害元素,但也不是多多益善的物质,对于纯净水来说,更是衡量其纯净程度的标志之一。 有机物指标 有机物指标在国标中主要体现为三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含量的规定。由于桶装纯净水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微生物检测超标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少厂家不是从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入手,而是仅仅通过加大消毒剂的量来试图解决纯净水的微生物污染问题,常用的消毒剂多为含氯消毒剂如二氧化氯等。桶装纯净水由于加氯消毒可产生一些新的有机卤代物,主要成分是三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及少量的一氯甲烷、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以及溴仿等,统称为卤代烷。经检测,经过加氯消毒的饮用水、自来水中卤代烷含量一般高于水源水。其中以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含量较高,对人体存在一定危害,如果长期饮用氯仿和四氯化碳超标的纯净水,严重时会导致肝中毒甚至癌变。为了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在国标GB 17324-1998中明确规定:饮用纯净水中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02mg/L、0.001mg/L。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在国标中规定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和霉菌、酵母菌4项。从近几年对纯净水检测的情况看,微生物指标是比较容易超标的指标之一。这是由于微生物污染体现在纯净水在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等各个环节上。在生产加工中,工人不注意个人卫生,回收瓶的清洗、消毒不严格,甚至一些厂家为降低成本,回收瓶盖再次使用,由于回收瓶盖的变形,造成瓶口不密封都有可能引起微生物污染。微生物的超标反映出水的污染程度。其中大肠杆菌达到一定指标,会引起人体腹泻。致病菌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乙型链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污染的水会引起急性肠道传染病,出现腹泻发热等症状;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肠毒素会引起人体中毒,出现急性胃肠道症状,甚至危及生命;乙型链球菌则是造成人体化脓性炎症的主要病原菌;霉菌和酵母菌普遍分布于自然界,在食物中生长的霉菌在繁殖过程中吸取了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的营养价值降低,并且散发异味,影响食品的感官,尤其是霉菌生长的过程中产生的毒素会引起人体慢性中毒,严重者会导致癌症。 国标卫生指标中还有一项重要指标为亚硝酸盐含量。亚硝酸盐主要来源于水源附近土壤中的硝酸盐,盐碱地、大量施用硝酸盐肥料以及缺钼的土壤中硝酸盐含量更高。在国标中规定亚硝酸盐不得超过0.002mg/L。 生活饮用水的标准是什么? 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要素,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其生活饮用水的来源是由自来水公司集中供给的。一般而言,水质的好坏决定于集中供水的水质质量,个人是无法选择的。因此,为了能确保向居民供给安全和卫生的饮用水,我国卫生部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它是关于生活饮用水安全和卫生的技术法规,在保障我国集中式供水水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生活饮用水是指人类饮用和日常生活用水,包括个人卫生用水,但不包括水生物用水以及特殊用途的水。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根据人们终生用水的安全来考虑的,它主要基于三个方面来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即确保饮用水感官性状良好;防止介水传染病的暴发;防止急性和慢性中毒以及其他健康危害。控制饮用水卫生与安全的指标包括四大类: 微生物学指标 水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饮用水中的病原体包括细菌、病毒以及寄生型原生动物和蠕虫,其污染来源主要是人畜粪便。在不发达国家,饮用水造成传染病的流行是很常见的。这可能是由于水源受病原体污染后,未经充分的消毒,也可能是饮用水在输配水和贮存过程中受到二次污染所造成的。 理想的饮用水不应含有已知致病微生物,也不应有人畜排泄物污染的指示菌。为了保障饮用水能达到要求,定期抽样检查水中粪便污染的指示菌是很重要的。为此,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指示菌是总大肠菌群,另外,还规定了游离余氯的指标。我国自来水厂普遍采用加氯消毒的方法,当饮用水中游离余氯达到一定浓度后,接触一段时间就可以杀灭水中细菌和病毒。因此,饮用水中余氯的测定是一项评价饮用水微生物学安全性的快速而重要的指标。 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饮用水的感官性状是很重要的。感官性状不良的水,会使人产生厌恶感和不安全感。我国的饮用水标准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应超过15度,也就是说,一般饮用者不应察觉水有颜色,而且也应无异常的气味和味道,水呈透明状,不浑浊,也无用肉眼可以看到的异物。如果发现饮用水出现浑浊,有颜色或异常味道,那就表示水被污染,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和卫生防疫站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他和饮用水感官性状有关的化学指标包括总硬度、铁、锰、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和溶解性总固体。这些指标都能影响水的外观、色、臭和味,因此规定了最高允许限值。例如饮用水中硫酸盐过高,易使锅炉和热水器内结垢并引起不良的水味和具有轻泻作用,故规定其在饮用水中的限值不应超过每升250毫克。 毒理学指标 随着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化学物质对饮用水的污染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根据国外的调查,在饮用水中已鉴定出数百种化学物质,其中绝大多数为有机化合物。 饮用水中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带给人们的健康危害与微生物污染不同。一般而言,微生物污染可造成传染病的暴发,而化学物质引起健康问题往往是由于长期接触所致的有害作用,特别是蓄积性毒物和致癌物质的危害。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大量化学物质污染而引起急性中毒。 为保障饮用水的安全,确定化学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值,也就是最大允许浓度是十分必要的,这是自来水公司向公众提供安全饮用水的重要依据。但是,在饮用水中存在众多的化学物质,究竟应该选择哪些化学物质作为需要确定限值的指标呢?这主要是依据化学物质的毒性、在饮用水中含有的浓度和检出频率以及是否具有充分依据来确定限值等条件确定的。在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共选择15项化学物质指标,包括氟化物、氯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银、硝酸盐、氯仿、四氯化碳、苯并(а)芘、滴滴涕、六六六。这些物质的限值都是依据毒理学研究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所获得的资料而制定的。放射性指标 人类某些实践活动可能使环境中的天然辐射强度有所增高,特别是随着核能的发展和同位素新技术的应用,很可能产生放射性物质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因此,有必要对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指标进行常规监测和评价。在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了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的参考值,当这些指标超过参考值时,需进行全面的核素分析以确定饮用水的安全性。